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岚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传达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
发布日期:2025-06-09  09:29  阅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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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地见效,岚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真正把思想、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上来,以更高站位、更实举措认真抓好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。

一要坚持原原本本,逐章逐条研读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,把学习《条例》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,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联系起来,切实增强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的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。

二要将条例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,严格规范好“四个方面”。一是经费管理方面,强化预算执行,杜绝超预算支出;二是工程建设方面,严格防范工程招标不合规、合同条款违规、违规支付工程款、工程质量监管不力等风险点;三是公务用车方面,要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与标准,规范车辆调度,杜绝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,提高使用效率,降低运行成本;四是办公用房管理方面,加强办公用房的日常巡检,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过程中,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,杜绝豪华装修,确保维修改造项目经济实用。

三要各科室积极落实《条例》内容,迅速行动起来,对工作流程进行自查自纠与优化调整,确保在公务用车、办公用房、工程建设等各方面都严格符合条例要求;同时,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取得实效。

下一步,岚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以《条例》为准则,建立“学、查、改、建”长效机制,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,以实际行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机关事务力量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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